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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吉林外国语大学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学分管理办法

来源: 日期:2020/04/27 09:29:14

为匹配高水平大学建设要求,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内涵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教师培训要求以及吉林省有关文件精神,遵循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提高教学能力为目标,促进教师全面提升教学能力,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围绕教师教学能力发展,形成科学规范、富有效率的教师培训学分管理机制;建设一支职业素养好、教学理念新、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三、管理原则

坚持全面覆盖、点面结合;坚持学校、学院两级管理的原则;坚持培养与考核相结合。

四、培养对象

承担我校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行政、教辅、科研部门的兼课教师。

五、考核要求

(一)具体学分要求(每年)

助教

讲师

副教授

教授

25

20

15

6

其中:

1. 网络课程培训学分不超过30%;

2. 教学管理岗位教师的学分必须包含教学能力提升模块和教学管理能力提升模块两部分,其中教学管理能力提升项目学分占20-30%;

3. 对于没有教学经验或未曾承担本专业授课任务的引进人才,如要承担教学任务,需参照助教职称学分要求执行;

4. 职称晋级的教师,以人事处公布的时间为依据,按时间比例执行新晋职称学分标准;

5. 新教师在入职第二年开始参加学分认定,入职当年依据新教师培训管理办法执行。

6. 未在本办法中出现的培训项目,其培训学时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与相关单位、部门协商确定。

(二)学分减免

1. 教师脱产学历进修期间,按时间比例减免相应的学分;

2. 教师出国(境)脱产进修、国内访问学者和高级研修,按时间比例减免相应学分;

3. 教师修产假期间,按时间比例减免相应学分;哺乳假期间减免52%的相应学分;

4. 教师参加行业企业实践超出1个月,按时间比例减免相应学分。  

5. “双肩挑”教师减免30%学分;

(三)学分学时换算

1. 学校组织的培训项目,一般1学时记1学分,具体按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培训通知执行。

2. 学习通平台上的“在线课程”,按平台规定学分计算。学分认定以平台统计数据和学习心得(不低于500字)为依据。

3. 其他网络培训类课程,不足30分钟不计学分,30-60分钟记1学分,超出60分钟按时间比例换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完成中国大学慕课等课程学习,记5学分。学分认定以相关证据图片和学习心得(不低于500字)为依据。

六、培训项目

(一)项目范畴

1. 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举办(含主办、承办、与其他高校或部门联合举办)的校本培训项目。

2. 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合学院或职能部门举办的培训项目,具体包括讲座报告、工作坊、教学沙龙等形式。

3. 教师利用网络资源进行的培训课程学习。

      4. 受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邀请,作为专家或培训师开展校本培训项目。

1)担任校本培训的主讲教师,学时数=实际培训学时数×2

2)作为微格教学的专家,学时数=实际微格学时数×1.5。

3)担任中期学生反馈的咨询员,学时数=4×次数。

4)作为专家进行一对一辅导、教学咨询,学时数=实际时长×1.5

5)作为专家进行跟踪听课,学时数=听课学时数×1.5。

(二)项目类型

培训项目主要分为教学能力项目和教学管理项目。教学能力项目包括核心基础教学发展项目、教学发展专题和教学观摩咨询。具体如下:

1. 教学能力项目

1)核心基础教学发展项目。主要采用专题讲座、教学工作坊、午餐会等形式进行。在培训过程中,通过教师间互动促进教学反思,帮助教师建构新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

2)教学发展专题。主要通过专题报告、网络课程自学、教学工作坊、外出实践等多种形式进行。鼓励各教学单位教师组织开展多种学习活动,通过实践锻炼、交流、分享学习体会和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能力及策略,创新教学方式、方法。

3)教学观摩。主要通过示范观摩课、微格教学演练、智慧教室指导等方式完成。

4)教学咨询。属于定制服务模式。根据教师提出的个性化问题和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咨询服务。

2.教学管理培训。主要通过专题报告、教学工作坊等形式完成。通过交流、分享,对新形势下教学管理人员的角色定位、能力结构、职责、素质要求及教学管理工作理论和实务等进行培训,提高教学管理者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

七、学分登记、审核和结果应用

(一)学分登记和审核

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每次培训活动的记录,并在年终进行统计核实,最终确定教师培训学分数。

培训学分审核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在每学期未进行一次,年终进行年度审核。

(二)审核结果的应用

学分完成情况作为评优评先、岗位分级聘期考核、职称评审和聘任的重要依据。

1. 个人考核结果计入个人年终绩效考核相关指标,按照学

分完成情况确定相关指标的绩效等级;单位所有教师的平均完成情况计入单位年终绩效考核相关指标。


学分完成情况

大于等于规定学分的140%

大于等于规定学分的120%,且小于规定学分的140%

大于等于规定学分的100%,且小于规定学分的120%

未完成规定学分

相关指标绩效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2. 培训最低学分作为岗位分级聘期考核基本条件之一。

3. 培训最低学分作为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之一,未达到认定标准的教师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不具备第二年参评职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