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实施的新一轮“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工作期已满,学校决定于近期进行验收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文件要求,对照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规定(修订稿)和《青年教师培养登记表》中拟订的预期目标,检查“导师制”计划完成情况。
2.学院需提供以下验收检查材料
(1)《青年教师培养登记表》
(2)《青年教师导师考核评审表》
(3)《受指导青年教师业绩情况表》
(4)结对教师双方的听课记录
(5)导师指导和青年教师学习过程的相关记录(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及总结)
(6)青年教师的课题研究、论文(含未公开发表)、教学心得总结的复印件
以上验收检查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收集后,于1月8日前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综合楼216。希望各学院认真按照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