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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导师制

关于开展2021年新入职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验收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03/06 11:13:06

各学院:

根据《青年教师导师制的管理规定》和《2021年新入职教师导师制工作通知》要求,本轮导师指导工作已经完成。学校计划于第四周至第五周组织开展导师制实施工作质量验收。

一、验收时间

本次验收分两个阶段:

1.学院自评:第四周(3月20-24日)开展自查,并参照优秀导师标准,评选出优秀导师候选人(名额不限),并报到学校;

2.学校评优:教发中心组织专家于第五周(3月27-4月1日)开展优秀导师考核和评选工作。

二、要求

1.请各学院参照我校《青年教师导师制的管理规定》(见附件1)、《2021年新入职教师导师制工作通知》,梳理指导过程支撑材料,并完成《学院导师对新教师培养期综合评价报告》(见通知附件2)。

2.学院于3月27日前上交优秀导师候选人指导过程支撑数据材料。上交材料需采用电子版。届时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开展校级优秀导师评选工作,并对校优秀导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3.学院有责任对不履职的导师,提出批评,并免去承担下一学年导师的工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