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日期:2019/01/06 12:28:30
1.申请人提出申请后,填写《教师国内外进修、访问学习审批表》,先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对申请人的思想、工作、业务发展等反面给出评价意见,并签署审批意见(如参加国际交流任务,则须先经国际交流合作处填写国际交流任务,并由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人签字、盖章)。
2.经申请人所在部门审批后,审批表须由人事处负责人审批。
3.经人事处审批后的审批表须经主管校长签批,最后由校长签批。
4.经校长审批后,由人事处核定进修、访学期间的待遇,并签订合同。
上一条:教师读研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