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日期:2014/06/30 15:48:14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评选2014年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教人[2014]2号)的文件精神,经学校人事工作委员会评选,报校领导批准,决定:
推荐尹秀丽老师为全国优秀教师。
学校于6月30日至7月3日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于7月3日下班前以书面或者其他形式向校领导或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人力资源部反映(联系电话84559407)。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4年吉林省高等学校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上一条:No.1关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职责范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