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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制定2016年度中青年教职工进修学习计划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5/11/18 13:33:44

各单位:

为了落实人才发展战略工程,做好2016年度的全校中青年教职工培养提高工作,请各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及队伍建设制定2016年度教职工学习进修计划。

一、计划编制原则

为使人才培养计划更具科学性,既突出重点培养,又考虑人人发展,本计划的编制主要依据以下原则:

1.教职工进修派出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个学期。列入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的教师高访计划、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项目计划,派出时间可为一年。进修人数应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派出。

2.已经参加过进修的教师,须间隔二年以上(含二年)方可再次派出进修(到企业参加社会实践锻炼不受此规定限制)。

3.取得高一层次学位后,在校工作二年以上(含二年)方可再次安排进修学习。

4.报考博士研究生,须取得硕士学位后在本校工作二年以上(含二年)方可报考。

二、具体要求

1.要求各单位将此通知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凡有意向攻读研究生学位和进修培训的教职工均填写申请表。

2.请各单位领导根据计划编制原则,结合教职工意向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确定2016年中青年教职工攻读研究生学位计划和进修培训计划。

3.请各单位将2016年中青年教职工攻读研究生学位、进修培训申请表和计划表(纸质和电子文档)于2015年11月19日下班前报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以便学校统一研究确定。

附:《2016年中青年教职工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表》

《2016年中青年教职工进修培训申请表》

《2016年中青年教职工攻读研究生学位计划表》

《2016年中青年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表》

人事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