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制定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12/03 08:04:56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通知公告- 关于教职工制定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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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制定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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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17-12-3 8:04:56 来源: 访问量: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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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教职员工职业发展规划是关系到学校长远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设一支品德高尚、专业能力强、学术水平高、综合素质好的教职工队伍的前提,是保证学校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为切实做好教职工职业发展规划工作,使教职工个人职业发展与学校发展相一致,实现教职工与学校共同发展的“双赢”目标。现下发《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教职工职业发展规划实施办法》给你们,请参考《实施办法》制定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已传至IU共享)
要求:请各单位组织45岁以下教职工填写职业发展规划书
注:请任课教师、科研人员填写《教学、科研人员职业发展规划书》;行政管理人员填写《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发展规划书》;学生管理人员填写《学生管理人员职业发展规划书》。
请以部门为单位于9月7日(周四)下班前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
联系人:荆敏电话84565026邮箱:282719459@qq.com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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