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精神,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和《吉林外国语大学教职工岗前培训实施办法》要求,为使新入职教师理解学校文化和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促使其更好地适应岗位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发展战略对教职工综合素质的需要,依据岗位任职要求,确定培训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帮助新入职教职工尽快融入组织,提高履职能力,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培训目标
1. 了解学校的发展历史,深入理解并认同学校文化和办学理念。
2. 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确定个人职业发展目标。
3. 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三、培训对象
新入职人员。
四、培训形式
1. 采取学校与学院相结合、讲授与讨论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示范与实训相结合的形式。
2. 培训将从组织认同、职业认同、教学能力、信息技术和科学研究四个方面安排课程,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考勤和考核。
3. 具体培训课程安排见附表。
五、考核方式
新入职教职工培训考核按不同岗位区别考核。考核不通过者视情况为试用期不通过、不予正式聘用,或参加下一轮培训。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一)教师岗人员
1. 提交教案、PPT、微课视频与现场教学相结合,且成绩合格(另见评价标准);
2. 提交培训总结或心得体会;
3. 提交职业生涯规划书;
4. 出勤达到培训次数的80%。
(二)非教师岗人员
1. 提交培训总结或心得体会;
2. 提交职业生涯规划书;
3. 出勤达到培训次数的80%。
六、其他
1.新入职教职工培训是教职工实现角色转换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做好此次培训工作。
2.新入职教职工必需参加此次培训,并严格遵守有关考勤、考核等规定,不得无故缺席。
3. 新入职教职工培训成绩存入个人成长档案,作为转正、定级和职务(职称)聘任的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