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高水平大学建设要求,为助推新入职教师尽快胜任教学岗位工作,提升新入职教师教学水平,根据《吉林外国语大学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考核管理办法》,现制定我校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考核对象
1.新入职且无高校教学经历和经验的教师
2.有高校教学经验,但职称是讲师或以下
二、考核内容与形式
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考核由分散考核和集中考核两部分组成,其中分散考核包括课堂教学评价和教学基本技能培养,集中考核形式为学院综合考评和青年教师导师制验收。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取小数点后一位,三部分内容分别占40%,20%,40%。
(一)课堂教学评价
依据校驾校质量监控与诊断平台当年2个学期的校、院两级督导评价结果,占10%。当年2个学期的学生评教结果,占20%。
(二)教学基本技能培养
教学基本技能培养采取校、院两级负责制。学校负责岗前培训和入职第一年的教学基本技能培养,后者主要以线下主题工作坊、一对一指导形式进行。其中岗前培训不少于18学时;参加第一年的教学基本技能培养培训不少于6次。学院主要负责14学时的岗前教学实践和教学基本文件设计撰写的培养培训,包括试讲、说课、教学设计、课堂教学管理、教学规范要求、课件制作、教案撰写等。
(三)集中考核
1.青年教师导师制培训期满,学院依据《学院导师制实施综合考评表》,为相关教师给定评价结果。
2.学校组织专家对青年教师导师制指导期满教师进行综合评定。同时,对指导教师的培养效果进行评定和奖励。
三、考核结果
综合考核项目包括:学院综合考评结果、培养计划制定、学生评教平均分、督导评教平均分、教学基本技能参培情况、教学比赛获奖、导师听课、青年教师听课、年终业绩考核结果(参考指标)、挂职锻炼/企业走访等。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四、考核结果利用
(一)存入教师档案。相关材料装入新教师个人(教学发展)档案袋。
(二)特殊报备。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将视情况给予再次培训和考核的机会,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结合学院意见向学校人事处报备。
2025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