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新入职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完善和落实我校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根据《吉林外国语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规定》现将2023年新入职教师导师培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培教师范围
我校2023年新入职,并担任教学岗位且既往不具备高校教学经验的新教师;2023年以前入职,但未进行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的教师。
二、新教师培养要求
按照学校安排,积极参加岗前培训、青年教师培训,自觉服从所在学院和导师的安排,主动接受指导。
建议青年教师与导师尽可能承担相同课程。要求青年教师在导师指导下随堂听课,旁听指导教师的课堂教学,做好听课记录。
在导师的指导下,青年教师应基本掌握各个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了解一门课程在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定位、完成一门课程教学大纲制定、教学内容的设计与安排、教案和讲稿的撰写、过程性考核材料和结果性考核材料的制定等。
在导师的指导下,青年教师应积极申请或参与教研、科研项目,提高教学研究能力,在申报各类校级教学、教研课题时,青年教师可由导师指导申报材料的撰写、并在课题主持人(申报人)后标注导师姓名。鼓励青年教师各类课题由导师指导完成。鼓励青年教师参与导师主持的教学、教研项目。
青年教师导师培养过程、效果、相关材料记录将存入教师发展档案。
三、导师选定
由各学院分管师资工作的副院长协助院长,结合新教师的学科专业以及教学情况,为其配备一名指导教师。
青年教师导师选聘标准: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治学严谨,教学认真负责,在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方面取得过一定的成绩。在以往担任导师期间,考核合格。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包括专职、专任、外籍教师及职业人)。
四、导师职责
1.帮助青年教师制定职业生涯规划(包括个人现状分析,优势、不足;职业发展目标,总体目标、具体目标。)
2.指导青年教师制订发展计划(包括学校统一要求的培训环节),对实施计划做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
3.帮助青年教师掌握各个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具体包括:教学内容的设计与安排,教案准备,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方法研究与教学改革,教学技巧,教学难点答疑,作业批改等。
4.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了解开展科学研究的基本程序。指导青年教师进行一次教研或科研选题,拟定研究计划,并开展研究。
5.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例如听课、说课、试讲、业务学习等)活动。指导期内听课总次数不少于10次,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6.积极为青年教师提供到企业挂职锻炼的机会,为其尽快成为双师型教师创造条件。
7.协助教研室和学院做好青年教师的考核工作。
8.指导青年教师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培养爱岗敬业精神。
五、相关要求
请相关学院于2023年8月18日下班前为院内新入职且无高校教学经验的教学岗位教师选定导师,并填写《2023年青年教师导师培养工作信息表》(学院填写在线表格)及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以学院为单位在8月21日前统一开展青年教师与导师见面座谈会(参会人员为各学院院长、主管师资工作的副院长、系、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新入职青年教师、青年教师导师等)落实相关要求和培养计划,做好会议记录,归档会议材料。座谈会召开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名单以学院为单位于8月21日下班前报送教发中心。
指导期内学院要动态掌握新教师导师指导工作质量和工作推进情况。教发中心会适时抽查。
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指导期一般为一年。届时学校将回收《学院导师制实施综合评价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2024年7月,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进行验收,开展校优秀导师评选工作,并对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