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日期:2019/01/06 12:25:55
1.教职工提出申请后,填写《教师参加校外短期培训会议审批表》或《教师培训学习审批表》(附通知书),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
2.经教师所在部门审批后,由人事处负责人审批(注:教师参会、培训期间的费用由人事处负责核定)。
3.经人事处审批后的审批表须经校长签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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